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 年 07 月 28 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01,135 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91 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 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 规定执行。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 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98 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 95 人,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 3 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 (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受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影响,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授予价格由 12.48 元/股相应调整为 8.59 元/股。 5、时间安排: (1)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5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营业收入(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5.30 亿元 5.0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5.90 亿元 5.5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6.50 亿元 6.00 亿元 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A) An≤A<Am X =(A-An)/(Am-An) *50%+50% A<An 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2)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鉴于预留部分在 2025 年年度内完成授予,因此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相关公告。 3、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汪顺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无 反 馈 记 录 。 2025 年 4 月 14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5)。 5、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