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科技”)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皓升”)实施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充分调动公司及同兴皓升核心经营团队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市场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核心员工对实现同兴皓升持续、健康发展责任感,同兴皓升拟实施员工期权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拟通过公司于未来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持股平台”或“合伙企业”)认购期权数量1,000万份,每1份对应持有同兴皓升1元注册资本,其中初次授予245万份,预留部分755万份在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后12个月内授予给具体人员。初次激励对象及期权份额如下:沈博磊100万份、吕文彬50万份、其他核心员工4人95万份。上述人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关联关系 本次激励对象中,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吕文彬先生拟通过认购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二人外,其余初次激励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实施期权激励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同兴皓升管理层负责本次期权激励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关联董事沈博磊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激励计划授予关联人沈博磊期权份额100万份,授予关联人吕文彬期权份额50万份,本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元/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沈博磊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吕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二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基本情况为: 沈博磊先生,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芯研发工程师;2023年6月至今,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钠电研发工程师;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吕文彬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冰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鞍钢附企氧气厂技术员、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关联自然人履约能力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9KGDP9A (4)成立日期:2024年1月10日 (5)注册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王场产业园6号地块 (6)法定代表人:郑勇 (7)注册资本:2,940万元人民币 (8)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40.00 82.99% 牛玉斌 460.00 15.65% 马千茹 40.00 1.36% 合计 2,940.00 100.00% (10)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同兴皓升82.99%股权,同兴皓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425,493.52 25,281,568.69 负债总额 34,961,619.13 12,183,207.59 净资产 12,463,874.39 13,098,361.10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度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634,486.71 -2,867,557.06 净利润 -634,486.71 -2,867,557.06 注1:同兴皓升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2:截至2026年3月31日,同兴皓升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00万元。 (12)经查询,同兴皓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截至2026年3月31日,同兴皓升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00万元(尚有1,240万元未实缴),净资产为1,246.39万元,每1元实收资本对应的净资产 为 0.73元;若所有股东全部实缴且公司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后,同兴皓升的实收资本将为人民币8,940万元,其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为0.95元。 以激发控股子公司员工积极性为目的,综合考虑同兴皓升所处行业阶段与公司成长性、授予条件、激励计划实施主体的价值等多种因素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元/份(每1份对应同兴皓升1元注册资本),高于同兴皓升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 本次期权授予对象中关联人沈博磊先生、吕文彬先生的期权行权价格与授予其他激励对象的期权行权价格一致。本次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期权与激励方式 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期权,涉及的股权来源为未来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持股平台”或“合伙企业”)持有的同兴皓升的股权。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持股平台通过向同兴皓升增资获得同兴皓升股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激励对象通过未来持有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以间接持有同兴皓升的股权。 2、激励期权的授予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期权总量为1,000万份(每1份对应同兴皓升1元注册资本),其中:初次授予245万份,预留部分755万份在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后12个月内授予给具体人员。初次激励对象及期权份额如下:沈博磊100万份、吕文彬50万份、其他核心员工4人95万份。 3、激励期权的行权安排 (1)激励对象持有的期权分两期行权,各期可行权额度按照下表实施: 行权期 考核年度 可行权日 行权进度 第一期 2027年度 不早于同兴皓升2027年度审计报告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