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4 证券简称:仟源医药 公告编号:2026-071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28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人数为:46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5 月 2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50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705 万股,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 5、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7、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8、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已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024 年度激励对 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9、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11、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6,168,563 股变更为 256,108,563 股。 12、2026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开始。本激励计划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因此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将从 2026 年 7 月 27 日开始。 2、本次解除限售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除限售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2023 年、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扣非净利润为-19,007,536.23 元;20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为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解除限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