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5 证券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通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07 号,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并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共同就《问询函》中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分析、核查与落实,公司独立董事也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分析,现就《问询函》中全部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会计差错。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上月 考勤情况于次月计提并发放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及相关成本费用核算存 在跨期确认情形,相关会计核算存在差错。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并追溯调整前期多期财务报表数据。 请公司:(1)说明上述会计差错产生以及长期未发现的具体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措施等;(2)全面核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全面自查前期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3)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计划,披露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请年审会计师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上述会计差错产生以及长期未发现的具体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措施等。 1、会计差错产生以及长期未发现的具体原因 公司自 1994 年 8 月成立以来,职工薪酬都是根据上月考勤情况、于次月进 行计提并发放,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职工薪酬核算也都是如此,该核算方法沿用至今。原因为:月末无法归集当月全月的打卡、请假、外勤、考核等数据,人力资源部在次月归集上月考勤、根据考勤表出具工资表,财务部据此计提并发放薪酬,每年计入损益的职工薪酬月份数量均为 12 个月。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在每月末暂估当月薪酬,导致职工薪酬及相关成本费用持续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 2、内控规定及失效原因 公司内控规定工资支付采用月薪制,任务考核、出勤考核,每月工资发放周期为每月 1 日至月末,发放时间为次月 8 日,如遇节假日提前。相关内控失效不是因为会计舞弊原因引起,主要原因是公司每年计入损益的职工薪酬月份数量均为 12 个月,公司受以前核算习惯的影响所致。 3、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措施 该会计差错的相关责任主体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投资部负责人及部门相关人员。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内部批评的处罚,并在公司内部开展了账务规范、制度修订完善、流程优化、专业培训等相关整改和警示工作。 (二)全面核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全面自查前期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 1、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公司持有其 70%出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财务核算、前期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进行了全面的核实和自查。 经核实和自查,除上述职工薪酬跨期核算之外,城市学院在 2024 年 1-9 月 期间,曾有在建工程核算不及时问题,具体情况为:城市学院 2023 年 12 月开始校园二期建设,在 2024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对于在建工程核算不 及时,导致 2024 年第一季报少确认 1 月-3 月工程进度合计 2,376.47 万元,影 响在建工程 2,376.47 万元、应付账款 2,276.53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99.94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少确认 5 月、6 月工程进度合计 6,681.74 万元、影响在建 工程 6,681.74 万元、应付账款 6,400.49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281.25 万元; 2024 年第三季度少确认 9 月工程进度 2,960.81 万元、影响在建工程 2,960.81 万元、应付账款 2,836.36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24.45 万元。2024 年年末已完整确认全年 12 个月的在建工程进度和金额,对于公司 2024 年年报没有影响。 在建工程差错金额上占比资产总额比例较小,对所属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并且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在建工程项目已核算准确,与实际结算进度一致,已不存在该会计差错情况,故无需做会计差错更正。 经核实和自查,除上述职工薪酬跨期核算、城市学院曾有在建工程核算不及时之外,公司及城市学院均没有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也没有存在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 (三)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计划,披露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 公司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计划,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如下: 1、整改措施。 (1)对于前期职工薪酬跨期核算的差错,公司已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通股份2025年年度报》中予以更正,并同日披露《博通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博通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2)对后续职工薪酬核算规则调整,具体为: ①账务规范:自 2026 年 1 月起,当月末暂估当月职工薪酬,严格按照权责 发生制核算; ②制度修订: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新增薪酬在当月末做暂估的实操内容; ③流程优化:将薪酬跨期核对事项,纳入凭证、结账强制复核项; ④专业培训:组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及其相关人员分别开展《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考勤制度规范等的专项培训,并相关部门之间做好沟通和工作衔接。 2、整改责任人: 相关整改工作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投资部共同负责完成,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为各部门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为分管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安排执行和全面监督,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3、整改进展情况: 对于职工薪酬核算的前期会计差错,在 2025 年度报告中均已更正,相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于 4 月 3 日予以披露公告,自 2026 年 1 月起,当月末暂估当月职工薪酬,严 格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综上,上述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会计核算已完善并有效运行。 年审会计师的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相关内部控制规定,以及实际执行过程,分析存在该差错的原因; 2.检查博通股份内部整改资料,判断其合理性; 3.根据公司的业务流程分析是否还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 4.了解公司自查过程,分析其合理性; 5.检查整改计划及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分析其合理性; 6.了解并检查整改进展。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前期职工薪酬核算模式是操作习惯形成,在建工程入账不及时情况在 2024 年报中已不存在,不存在舞弊形成的错报,已实施的整改措施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核查程序:独立董事核查分析了公司职工薪酬存在跨期确认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检查公司内控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核查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情形的自查过程、自查结果,核查公司的整改计划、整改情况和效果。 2、经过认真核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公司存在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况,公司内控规定工资支付采用月薪制,任务考核、出勤考核,每月工资发放周期为每月 1 日至月末,发放时间为次月 8 日,如遇节假日提前。相关内控失效不是因为会计舞弊原因引起,主要原因是公司每年计入损益的职工薪酬月份数量均为12 个月,公司受以前核算习惯的影响所致。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披露公告,整改措施合理,整改工作已完成,相关会计核算已完善并有效运行。 下属子公司城市学院以前曾存在在建工程入账不及时的问题,对 2024 年季度数据有影响,对 2024 年度数据无影响。在建工程差错金额上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小,对所属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并且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在建工程项目已核算准确,与实际结算进度一致,已不存在该会计差错情况,故无需做会计差错更正。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城市学院均没有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也没有存在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 3、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敦促公司:应以此为戒,深刻汲取本次教训,高度重视公司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持续加强财务核算和账务规范,对于收入、成本、费用等均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不断学习最新政策和业务知识,持续对公司制度进行完善,优化流程,加强各部门间协调 和沟通,做到制度有效落实执行,不断提高财务核算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