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证券日报网讯 6月12日,卓锦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明浩先生、沈继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财联社】《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市场可参考A股同类信披刑事追责案例,同为科创板公司的卓锦股份,曾因2021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被监管处罚。 卓锦股份当年通过调整成本核算方式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
【中国经营报】行政处罚3年后,刑事判决又来了 据卓锦股份披露,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卓未龙与陈奉连送达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6)浙01刑初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