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证券代码:002976.SZ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录 一、释义 ...... 2 二、声明 ...... 3 三、基本假设 ...... 4 四、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5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 7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7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 ......7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8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8 六、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9 (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9 (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9(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0 (四)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具体安排 ......10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2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瑞玛精密、本公司、公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金证券、本独立财务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 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人员 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的 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 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 五入所致。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瑞玛精密提供,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对瑞玛精密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瑞玛精密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瑞玛精密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相关事项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2024年 6月 2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 年 7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7 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 日,向 108名激励对象授予 385.2万份股票期权。 6、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 项,共注销股票期权 19 万份。 8、2025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