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6-023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 11.27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公司问询,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无在本次回购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公司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回购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最新规定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0 预计回购金额 3,000-5,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1.27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66.19 万股~443.66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61%~1.02%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696799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 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额(万元)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66.19~443.66 0.61~1.02 3,000-5,00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或者股权激励 起不超过 12 个月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 11.27 元/股测 算。具体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1.27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回购期限内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和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11.27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 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