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华兰股份全资子公司海南灵擎数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擎数智”)调整原签署的《关于无锡自然常数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原投资协议”)部分条款,并同意签署《关于无锡自然常数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及新的《关于无锡自然常数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或“本协议”)。 上述协议签署后,将有以下两个重要变化: (1)在本次交易前序事项与本次交易先决条件中,原定参与增资的管理层 股东将由自然人 JohanAuwerx 教授(“核心顾问”)变更为 Johan Auwerx 教授持 股的瑞士公司 Reamol Biomedical Consulting Sàrl(“核心顾问持股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Reamol Biomedical Consulting Sàrl 已完成对自然常数的增资入股,持股比例 16.67%;同时,Johan Auwerx 教授已与自然常数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自然常数。 ( 2 ) 基 于 瑞 士 洛 桑 联 邦 理 工 学 院 ( é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以下简称“EPFL”,在生命科学与 AI 医药研发领域拥有全球头部的科研实力,代表着全球前沿生命科学与前瞻技术研发的头部水平)对无锡自然常数科技有限公司(“自然常数”或“公司”)商业化落地前景、研发范式、技术路径及各合作方的认可,EPFL 提出享有一项选择权,即有权按照 EPFL 许可 协议(即 EPFL 综合系统生理学实验室的杂交多样性小鼠群体(HDP)组织样本库的全球独家开发许可或授权)约定,在其行权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在员工激励股权范围内间接取得公司按 EPFL 许可协议生效日在全面摊薄基础上计算的百分之五股权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EPFL 许可协议已签署完毕。投资协议中的条款“公司已获得开展主营业务所必需的关于 EPFL 综合系统生理学实验室的杂交多样性小鼠群体(HDP)组织样本库的全球独家开发许可或授权(“EPFL 许可”)”已达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投资事项取得以下重要进展:(1)ReamolBiomedical Consulting Sàrl 已完成对自然常数的增资入股,持股比例 16.67%。(2)Johan Auwerx 教授已与自然常数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自然常数。(3)EPFL 许可协议,即 EPFL 综合系统生理学实验室的杂交多样性小鼠群体(HDP)组织样本库的全球独家开发许可或授权(“EPFL 许可”)已签署完毕,自然常数已获得开展主营业务所必需(HDP)组织样本库的全球独家开发许可或授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灵擎数智与自然常数、黄小鲁先生(“关键人士”)、晶泰智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泰科技”)、无锡自然常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心团队持股平台”)、无锡自然常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特能源”)及浙江栗桃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栗桃”)签署了新的投资协议以替代原投资协议;灵擎数智与自然常数、黄小鲁先生、核心顾问持股主体、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晶泰科技、和特能源、浙江栗桃签署了股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事项在华兰股份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原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2026 年 5 月 29 日,华兰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华兰股份业务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董事会同意灵擎数智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0,500 万元向自然常数进行增资入股。本次灵擎数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500 万元认购自然常数新增的注册资本(对应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自然常数人民币 102.50 万元的注册资本,剩余计入自然常数的资本公积),进一步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自然常数基于完全摊薄基础上 34.17%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华兰股份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二、本次投资协议调整的主要内容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本次交易前序事项 (一)本次交易前序事项 1.1 减资完成后,核心团队持股平台、 员工持股平台与 Johan Auwerx(“核 1.1 减资完成后,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与 Johan Auwerx 心顾问”)先生将于本次交易前向自然常数增资(合称“管理层股东增 (“核心顾问”)持股的瑞士公司 Reamol Biomedical Consulting Sàrl 资”),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顾问持股主体”)将于本次交易前向公司增资(合称“管理层股东 (1)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向自然常数增资取得自然常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增资”),具体而言: 60 万元, 每一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1) 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向公司增资取得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0 万元, (2)员工持股平台向自然常数增资取得自然常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每一元公司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2) 员工持股平台向公司增资取得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万元,每一 (3)核心顾问向自然常数增资取得自然常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万 元公司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3) 核心顾问持股主体向公司增资取得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万元, 每一元公司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二)本次交易生效先决条件 (二)本次交易生效先决条件 1.2 自然常数注册资本应变更为人民币 180 万元,自然常数在全面摊薄基础 1.2 自然常数注册资本应变更为人民币 180 万元,自然常数在全面摊薄基础 上的股权结构应如下表所示: 上的股权结构应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 (人民币/万元) 比例 (人民币/万元) 比例 晶泰智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60 33.33% 晶泰智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60 33.33% 无锡自然常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60 33.33% 无锡自然常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60 33.33%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无锡自然常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 30 16.67% 无锡自然常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 30 16.67% (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