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6-025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与王岳成等 6 名自然人签署了《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其中约定将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王岳成持有浙江小王 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小王子”“标的公司”)剩余 5%的股权。依据协议 约定,公司依规推进交易相关工作,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与王岳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现金收购王岳成持有的浙江小王子 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手方王岳成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王岳成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王岳成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王岳成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王岳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2479R 法定代表人:王佔朝 注册资本:5,156 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设立时间:1998 年 4 月 10 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 154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 3,980.8027 77.2072 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1.5487 17.6794 3 王岳成 257.8000 5.0000 4 葛俊华 5.8486 0.1134 合计 5,156.0000 100.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小王子资产总额 80,669.17 万元,负债总额 7,779.37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 1,232.87 万元,无或有事项,净资产 72,889.81 万元。2025 年度, 浙江小王子实现营业收入 58,956.36 万元,营业利润 4,612.67 万元,净利润 2,566.3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12.44 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浙江小王子资产总额 81,364.11 万元,负债总额 6,642.88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 1,188.47 万元,无或有事项,净资产 74,721.22 万元。2026 年 1-5 月,浙江小王子实现营业收入 24,202.61 万元,营业利润 2,417.81 万元,净利润1,831.4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8.84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根据《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浙江小王子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5.经查询,浙江小王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6.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根据《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王岳成持有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5%股权事宜涉及的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6621 号),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合并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0,026.50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8,073.67 万元,所有者权益价值账面价值为 71,952.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71,952.83 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5,809.86 万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额为 23,857.03 万元,增值率为 33.16%。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7,555.75 万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额为 35,602.92 万元,增值率为 49.48%。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出具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王岳成持有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5%股权事宜涉及的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6621 号)。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 2.公允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王岳成 受让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成交金额:人民币 4,790.4930 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方式 3.付款时间与条件:受让方应当于本次交易之交割(具体定义见第 4 条)完成后30 个工作日内,在(1)依法履行完毕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且(2)依据前条约定扣留足额款项后,将剩余交易价款(如有)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如为法人的,则指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自然人的,则指签字并摁手印)之日起成立,并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受让方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和相关文件; (2)本次交易已取得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如需)。 5.过渡期损益归属:在本次交易最终完成的前提下,标的股权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目标公司净资产增加的部分,由受让方通过目标公司享有,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标的股权在过渡期所产生的亏损或价值贬损,或因其他原因 造成目标公司净资产减少的部分,由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或目标公司补足相应数额。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已签署的《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浙江小王子的剩余股权进行收购,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对浙江小王子的持股比例,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今,公司与王岳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其他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核发《关于核准海南京粮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向王岳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