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8 证券简称:电科蓝天 公告编号:2026-016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7 月 2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科七路 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9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578,507,8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78,507,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0.87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0.87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宏宇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 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因日程安排冲突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郑宏宇女士为第二届董 1,534,659,681 97.2221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应明炯先生为第二届董 1,534,533,930 97.2142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1,534,526,900 97.2137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阴贺芬女士为第二届董 1,534,531,822 97.214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赵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1,534,525,547 97.2136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朱立宏先生为第二届董 1,534,536,904 97.2144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闫忠文先生为第二届 1,534,607,509 97.2188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舒知堂先生为第二届 1,534,539,465 97.2145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闫丙旗先生为第二届 1,534,526,279 97.2137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武立东先生为第二届 1,534,529,173 97.2139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郑宏宇女士为第二届董 213,735,492 82.9771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应明炯先生为第二届董 213,609,741 82.9283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213,602,711 82.9255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阴贺芬女士为第二届董 213,607,633 82.9274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赵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213,601,358 82.9250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朱立宏先生为第二届董 213,612,715 82.9294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闫忠文先生为第二届董 213,683,320 82.9568 是 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舒知堂先生为第二届董 213,615,276 82.9304 是 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闫丙旗先生为第二届董 213,602,090 82.9253 是 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武立东先生为第二届董 213,604,984 82.9264 是 事会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均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侦、范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