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6-031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 1%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30,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6 月 29 日~2027 年 6 月 2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8,200万元~16,4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600.8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20% 累计已回购金额 5,285.0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94元/股~9.2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2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 16,4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 16.32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预案》(公告编:2026-02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7 月 2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00.8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 %,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97 %, 购买的最高价为 9.25 元/股、最低价为 7.9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285.0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