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顺风能 股票代码:002531 信息披露义务人:REAL FUN HOLDINGS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简称 指 含义 上市公司、天顺风能、公司 指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乐顺 指 持股5%以上的股东REAL FUN HOLDINGS LIMITED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乐顺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8日期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 20.77%降低至20%,持股比例下降触及5%整数 倍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文) 乐顺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英文) REAL FUN HOLDINGS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证照号码 1020159 住所及通讯地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 50,000美元 成立日期 2006年4月6日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投资管理 经营期限 长期 实际控制人 金亮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金亮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乐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均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中减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资本规划需求,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增减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乐顺持有本公司股份 373,2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20.77%。本次权益变动后,乐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59,375,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乐顺减持股份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6年07月04日对外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乐顺计划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5,93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乐顺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872,270股,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20.77%减少至2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本比例 乐顺 大宗 2026年7月27日-28日 5.81 13,872,270 0.77% 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 本次减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373,248,000 20.77% 13,872,270 359,375,730 20% 份 乐顺 有限售 条件股 0 0 0 0 0 份 合计 373,248,000 20.77% 13,872,270 359,375,730 2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卖天顺风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规避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