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6-023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54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 5,000,000股 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 0.80% 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1,000,000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20%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第二 4,000,000股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 945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 85.37% 例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授予价格 750元/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如下: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 75.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06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以 75.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9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104.3083 万股 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为 2,429,693 股。 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回购股票情况如下: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97.7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97.77 元/股(含)调整为 不超过 818.87 元/股(含)。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 股份 36,600 股,回购最高价格 549.8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545.85 元/股,回购 均价 548.1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6.1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为 36,600股,可作为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来源。若公司后续实施其他回购计划,相应回购股份也可用于本激励计划。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829.2969 万股(下同)的 0.80%。其中首次授予 40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日,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650 万股,预留授予 104.3083 万股,合计 754.3083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于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945 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 数 1,107 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85.37%,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