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仪公司”“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 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6〕1254 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 2026年 5月 27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针对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5 年 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5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6 年 5 月 11 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 员会 2026 年第 21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上市审核委 员会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 21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国仪量子技术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6 年 5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54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国仪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数量为 40,010,000 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002,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 (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国仪量子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华泰国仪量子家园 2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2 号资管计划”,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家园 2 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均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外滩”)、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京东方创投”)、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资本”)、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季丰电子”,皖能资本、深圳外滩、天津京东方创投、季丰电子以下合称为“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上述战略配售对象中,华泰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皖能资本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深圳外滩、天津京东方创投、季丰电子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三)战略配售的参与规模 1、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根据《实施细则》,华泰创新跟投的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2%至5%,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 本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5%,即2,000,500 股。具体跟投股份数量及金额将在 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2、高管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国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华泰证券资管管理的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家园 2 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即 4,001,000 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13,680 万元。因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认购数量与最终发行规模相关,保荐人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承诺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8,000 万元,投资者名单及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承诺认购金额 限售期 上限(万元) 1 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 1,500 12 个月 限公司 2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1,000 12 个月 限公司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3 限公司 业或其下属企业 5,000 36 个月 4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 500 12 个月 公司 合计 8,000 - 注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配售,配售股数等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的申购款项金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并向下取整(精确至股)。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承诺认购股数/金额 (预计) 1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 不超过 5%,即 关子公司 2,000,500 股 华泰国仪量子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 合计不超过 10%,即 2 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4,001,000 股;且不超 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 过 12,288 万元 华泰国仪量子家园 2 号科创板员工 管理计划 合计不超过 10%,即 3 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001,000 股;且不超 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