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太阳 证券代码:300606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30.00 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834.78 万股的 3.11%。其中,首次授予37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6.05%,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834.78 万股的 2.67%;预留 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3.9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834.78 万股的 0.43%。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预留部分将在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四、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 16.71 元/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49 人,具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 2 名外籍人员),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的规定。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授予日应为交易日。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十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录 声 明......2 特别提示......3 目录......6 第一章 释义......9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10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1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2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2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12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13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14 一、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14 二、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14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4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禁售规定......16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16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16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16 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18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9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9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9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9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20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20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21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5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25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26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27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8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28 二、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29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30 一、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程序......30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31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程序......31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32 第十二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35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35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35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异动的处理......38 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38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39 第十四章 附则......41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特殊说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金太阳、公司、本公司 指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 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授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