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金太阳 股票代码:300606 是否存在该 序号 事项 事项(是/否/ 备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否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否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否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 7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否说明前 是 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1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否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2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否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否 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否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 是 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 18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权激励计 是 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19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 是 行使权益的条件 20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是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 是 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 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 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是 益总量的比例;以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 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 和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 是 、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 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 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 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 是 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 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 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 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 是 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 标的,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 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 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 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 是 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是 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公允 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 是 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 是 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端解 是 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 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 是 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 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 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24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 是 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 不适用 司是否不少于3家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7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 不适用 是否少于1年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29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不适用 额的50% 30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 否 于1年 31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是 32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是 50% 33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