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普联软件 股票代码: 300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蔺国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 通讯地址: 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号华润大厦 21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王虎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峪路 166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峪路 1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相洪伟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 45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张廷兵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南路 48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任炳章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2666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6: 李燕冬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 7366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7: 石连山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路 77号***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路 7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8: 杨华茂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2222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9: 许彦明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望柱路 127号***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望柱路 12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10: 李守强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11: 冯学伟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12: 高峰信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17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13: 李守林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29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19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14: 聂玉涛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 399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号 B 座 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15: 胡东映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6: 陈徐亚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协议转让)、一致行动协议终止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聘请专业机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3 释义......6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11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13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1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15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28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2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33 一、备查文件......33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32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35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普联 指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软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 蔺国强、王虎、相洪伟、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 方 指 茂、许彦明、李守强、冯学伟、高峰信、李守林、聂玉涛、胡东映、 陈徐亚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 明略昭辉/收购方 指 北京明略昭辉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指 转让方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明略昭辉转让持有的普联软件 交易、本次收购 75,473,89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7%) 目标股份/标的股份 指 转让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75,473,893 股股份 蔺国强、王虎、相洪伟、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茂、许彦明、李守强、冯学伟、高峰信、李守林、聂玉涛、胡东映、 陈徐亚与北京明略昭辉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转让协议》 蔺国强、王虎、相洪伟、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 《原一致行动协议》 指 茂、许彦明、李守强、冯学伟、高峰信、李守林、聂玉涛、胡东映、 陈徐亚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 蔺国强、王虎、相洪伟、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 《一致行动协议之终 指 茂、许彦明、李守强、冯学伟、高峰信、李守林、聂玉涛、胡东映、 止协议》 陈徐亚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之终止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