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普联软件 股票代码: 300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明略昭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号 A座 10 层 1109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1号院中国数码港大厦 4 层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2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1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16 第四节 资金来源......30 第五节 后续计划......32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3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8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39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4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4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44 财务顾问声明......45 备查文件......46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4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普联软件/ 指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略 指 北京明略昭辉科技有限公司 昭辉/受让方/收购方 蔺国强、王虎、相洪伟、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 转让方 指 茂、许彦明、李守强、冯学伟、高峰信、李守林、聂玉涛、胡东映、 陈徐亚共 16 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指 明略昭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普联软件 75,473,893 交易、本次收购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7%) 目标股份/标的股份 指 转让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75,473,893 股股份 《蔺国强、王虎、相洪伟、张廷兵、任炳章、李燕冬、石连山、杨华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茂、许彦明、李守强、冯学伟、高峰信、李守林、聂玉涛、胡东映、 陈徐亚与北京明略昭辉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 《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明略昭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 A座 10 层 1109 法定代表人 姜平 注册资本 30,0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82547827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 告发布;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经营范围 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5 年 11 月 3 日至 2045 年 11 月 2 日 股东情况 明略科技(资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1 号院中国数码港大厦 4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明略科技(资阳)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明略科技(资阳)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 222 号一栋 8 楼 809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平 注册资本 15,000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2000MAC9P4Y86T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开 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产品销 经营范围 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 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办公服务;住房租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