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2026 年 8 月 5 日 目 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5 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剩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议案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9 2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5 日(星期三) 14:30 ●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 司总部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8 月 5 日 至 2026 年 8 月 5 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小河先生 ●现场会议人员: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宣读本次股东会须知 (会议秘书处) 二、宣布会议开始,宣读参加现场会议的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小河) 三、审议事项 3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投票股东类型及报告人: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报告人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1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 √ 潘其星 议案 2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余建明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五、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提议通过计票、监票人名单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各项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闭幕 十二、列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5 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青山纸 业)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规 范有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编制本须知。 一、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 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设秘书处, 具体负责会议各项组织工作。 三、股东可以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 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股东及表决权股份 以股东登记的信息为准,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股东参加 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五、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 计票、监票。 六、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需在会议上发言 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一小时,到会议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单。登 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 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从多到少顺序排列。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 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 对同一议案,每一发言人的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在进行会议表决时, 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公司股东会讨论议案时,会议主持人可视情况 决定终止讨论。 七、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 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八、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 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九、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 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 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十、本次股东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为普通 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一、本次股东会议案 1、议案 2 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十二、本次股东会议案 1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潘其星先生、林燕榕女士、余建明先生、梁明富先生、程欣先生应回避表决。 十三、本次股东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十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以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 十五、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食宿和交通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其他事宜可以联系会务组。 十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5 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潘其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时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 1.2024年2月7日,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十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