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 励对象离职,3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公司合计需回购注销以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4,668 股(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08,130,736 股调整为 208,096,068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8,130,736 元调整为 208,096,068 元。公司 后续将根据最新股本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 66 号,邮政编码:519075; 2、联系人:张王均; 3、联系方式: (1)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2)电话:19925535381、传真:0756-8519960; 4、申报时间:2026 年 8 月 1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9:00-12:30;13:30-18:00); 5、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