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其中,《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简述 1、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3、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发表了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明。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6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7 月 15 日、22 日、26 日、 2026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而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有 113 名激励对象可实现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 100%,有 39 名激励对象可实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90%,剩余 10%需 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注销 21,668 股(调整后)。另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000 股(调整后)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实施了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2025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159,462,0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4066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5,000,004.66 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 875,447 股后的 159,427,14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本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数量=26,668×(1+0.3)=34,668 股。 3、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 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6.50-0.0940663)÷(1+0.3) =12.619949元/股≈12.62元/股。 (三)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经计算,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437,508.39 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 34,668 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0,776,697 34.01% -34,668 70,742,029 33.99% 高管锁定股 68,436,827 32.88% - 68,436,827 32.8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39,870 1.12% -34,668 2,305,202 1.1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354,039 65.99% - 137,354,039 66.01% 三、总股本 208,130,736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