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敬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三、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敬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提名杨敬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8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