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17 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777,74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8% 累计已回购金额 29,804,081.1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5.50元/股~40.39元/股 注:上表中“累计已回购股数”、“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累计已回购金额”所指为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实施累计回购的股数及相关数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劲松先生向董事会提议 拟使用 3,000 万元(含)-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用于维护公司市值与股东权益。详情请参阅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6-032)。 (二)202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中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的情形。 (四)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六)2026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七)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八)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 例累计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77,74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6,703,640 股的 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0.39 元/股,最低价为 35.50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9,804,081.1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