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6-049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是否在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 的担保余额 前期预 是否有反 金额 (不含本次担 计额度 担保 保金额) 安琪酵母(印尼)有限公司 4.4 亿元 0 是 否 人民币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36 亿元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29.94%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注:本表中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近日与渣打银行印尼分行(英文名称:StandardChartered Bank, Indonesia Branch)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安琪酵母(印尼)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T ANGEL YEAST BUDI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4 亿元。具体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债权人 安琪酵母股份 安琪酵母(印 4.4 亿元人民币 渣打银行印尼分行 有限公司 尼)有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012 号”“2026-016 号”“2026-027 号”公告。 公司 2026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 36 亿元,其中对资 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 亿元,各子公司在总额 20 亿元内相 互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 年 4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内,此次担保在公司预计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安琪酵母(印尼)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 司 持 有 其 80% 的 股 权 , 印 度 尼 西 亚 PT.TunasBaruLampungTbk 持有其 2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陈宏权 成立时间 2025 年 3 月 4 日 注册地 印度尼西亚楠榜省班达楠榜市 ikanbawal 路 1A 号 注册资本 8,000 亿印尼盾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酵母产品及有机肥生产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672.71 34,173.8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78 139.12 资产净额 33,665.93 34,034.76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368.83 -993.69 注:印尼公司项目正在建设中,暂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渣打银行印尼分行(英文名称: Standard Chartered Bank,Indonesia Branch) 2.债务人:安琪酵母(印尼)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T ANGEL YEAST BUDI INDONESIA) 3.保证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授信额度:4.4亿元人民币 5.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 6.保证期限: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主协议项下最后一笔融资的到期应付日(不因提前到期而调整)后三年止。 7.担保范围:覆盖债务人因主协议需向债权人承担的全部经济偿付责任,主要包括:(1)主协议项下的贷款本金、应收账款购买或回购款、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收回主协议债权所发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含律师费);(2)若主协议项下付款义务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时,债务人依法应承担的返还及赔偿款项;(3)债权人为实现本保证合同项下权利而发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含律师费)。债权人就债务人到期未付债务 及金额出具的书面证明,对保证人具有最终约束力。保证人在债权人提出要求时,须立即支付上述担保债务。上述三项担保责任相互独立,各自生效。 相关融资合同、担保协议均已签署,具体条款以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印尼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印尼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29.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98 亿元人民币、666.67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4%。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6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0.50%。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