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邮编:310008 GrandallBuilding,No.2&No.15,BlockB,BaitaPark,OldFuxingRoad,Hangzhou,Zhejiang310008,China 电话/Tel:(+86)(571)85775888 传真/Fax:(+86)(571)8577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六年八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影业”、“上市公司”、“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上交所”)要求律师对浙文影业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部分引言 本专项核查意见系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对浙文影业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鉴于估值工作属于财务与评估领域的专业技术行为,本所律师非专业人士,仅能依据公司的说明及本所律师自身对长期股权投资估值的非专业理解实施相应的核查手段。 浙文影业已向本所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专项核查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有关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 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仅对上交所要求律师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其他专业性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公司回复上交所关注事项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本所同意将本专项核查意见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监管机构审核,并依法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交所要求律师发表法律意见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二部分正文 问题:四、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76.37 万元,为公司对于中广影音(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影音)的股权投资,该项投资系 2021 年公司增资中广影音形成,公 司出资 2,000.00 万元取得中广影音 20%股权;后续公司在 2022-2025 年间对于 中广影音分别确认权益法下的投资损益-127.61 万元、-177.44 万元、-88.82 万元、 -34.51 万元,并于 2023 年对于中广影音对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 1,534.29 万 元,原因为中广影音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中广影音在公司增资时点的财务情况、股权构成情况、估值情况、增资协议的核心条款,说明相关安排是否实质构成关联交易,并结合标的公司所属行业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说明此次增资交易的必要性以及标的公司估值的合理性;(2)补充披露自增资以来中广影音经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相关业绩波动原因及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的原因及依据,相关增资款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法律顾问对问题(1)发表意见。 回复: 就此问题,本所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履行了特别注意义务;就本题所涉非法律事项,本所律师作为非专业人士履行了一般注意义务。在此前提下,本所律师履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中广影音在公司增资时点的财务报表; 2.查阅中广影音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档案,获取其在公司增资时点的股权构成情况; 3.查阅公司增资中广影音的增资协议及增资价款支付凭证; 4.查阅公司增资中广影音相关的项目调研报告、投资建议书、内部决议等尽调资料及投资决策文件,并就本次增资的背景、交易必要性及估值合理性询问公司管理层; 5.查阅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广影音及其他相关方签订的《中广影音(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一)补充披露中广影音在公司增资时点的财务情况、股权构成情况、估值情况、增资协议的核心条款,说明相关安排是否实质构成关联交易 1. 中广影音在公司增资时点的财务情况、股权构成情况、估值情况、增资协议的核心条款 (1)增资时点的财务情况 浙文影业于 2021 年 8 月向中广影音增资,中广影音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7 月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报表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7 月 货币资金 1,350.52 566.88 567.25 应收账款 19.14 697.64 405.34 预付账款 23.74 45.46 8.69 其他应收款 35.09 49.92 37.69 其他流动资产 21.13 38.44 固定资产 27.03 19.41 19.45 长期待摊费用 523.47 993.51 1,256.69 资产总额 1,978.99 2,393.95 2,333.55 负债总额 2,036.05 2,199.05 2,001.05 所有者权益 -57.05 194.90 332.50 营业收入 843.75 2,267.13 1,408.37 净利润 -303.47 234.43 138.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63.75 -79.30 534.18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577.29 -704.43 -449.57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173.50 -84.23 金流量净额 (2)增资时点的股权构成 2021 年 8 月,浙文影业与中广影音及其当时的股东签署《关于中广影音(北 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增资时点的股权构成如下: 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