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4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03 日 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8 月 0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3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12 人,代表股份 3,218,373,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4.85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55,7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7 人,代表股份 3,217,117,83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2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7 人,代表股份 266,943,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7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53,3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4 人,代表股份 266,089,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0%。 (五)本次股东会人员列席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共 9 名,本次列席 8 名;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潘彬先 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亿伦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见证律师陈海东先生、纪晨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 (股) (股) (股) 例 果 总表决 3,216,712,158 99.9484% 1,591,576 0.0495% 69,800 0.0022% 0 0% 同 关于补 情况 意 1.00 选独立 董事的 其中, 议案 中小股 265,281,643 99.3776% 1,591,576 0.5962% 69,800 0.0261% 0 0% 同 东的表 意 决情况 关于聘 总表决 3,216,717,367 99.9485% 1,396,421 0.0434% 259,746 0.0081% 0 0% 同 请会计 情况 意 2.00 师事务 其中, 所的议 中小股 同 案 东的表 265,286,852 99.3796% 1,396,421 0.5231% 259,746 0.0973% 0 0% 意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陈海东律师、纪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8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