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99,87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99,87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8 月 10 日。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5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9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8、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6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 行了审查。 序号 解除限售满足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2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目标值:2023-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637,329,746.72 元,2024 年度经审计后 3 24.91 亿元 的营业收入为 817,085,062.74 元,2025 触发值:2023-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年 度 经 审 计 后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22.92 亿元 882,302,128.47 元,2023-2025 年度公 司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22.92 亿元。满 足 80%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本次涉及的 73 名激励对象中,6 名激 划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考核要求。具体 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 A,对应解除 如下: 限售比例为 100%;46 名激励对象个人 4 考核结果 A B C D 考核结果为 B,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