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40.00 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 2、借款期限:3 年 3、借款用途:仅为回购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