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6-051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3,277,000 股限制性 股票。详情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2026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等公告内容。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52,884,050 股减少至 749,607,050 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752,884,050 元变更为 749,607,050 元。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个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 年 8 月 6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2.申报登记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 20 号黑芝麻大厦 20 楼财税中心 3.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邮箱:tzzgx@nfhzm.com 4.联系人:王炳波 电话:0771-5308196 传真:0771-5308050 债权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的联系人;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