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八月 主 持 人:董事长 任武贤先生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 10: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2号楼亚宝药业北京企管 中心11层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参会人员: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布会议出席情况 四、会议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2.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 2.0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2.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2.04 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 2.0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2.06 本次回购的价格 √ 2.07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 2.08 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六、股东审议发言并表决议案 七、表决结果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提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不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和发言。 2、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 4、会议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5、本次现场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以及持有和代表股份总数,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时,在表决票上各项议案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中任选一项,按表决票中列明的记号在所对应的空格中打上相应的符号,每项议案只能打出一种表决意见,不符合此规则的投票视为弃权票。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6 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69,911,936.14 元(未经审计)。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692,000,046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发 2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8,400,009.2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 暨 回 购 报 告 书 》 刊 登 于 2026 年 8 月 1 日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敬请查阅,其中需要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如下: (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 序号 回购用途 (股) 本的比例 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 (亿元)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1 减少注册资本 14,388,490-28,776,978 2.08-4.16 1-2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95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数量为14,388,4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 限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9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8,776,97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16%。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