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提高子公司的整体融资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以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2026 年 5 月 9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基于授信业务需要与部分银行签订了 3 份担保协议,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和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子公司融资业务调整需要,公司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由 13,000.00 万元调增至 17,000.00 万元,原担保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 4,000.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 4,450.00 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限额:17,00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二)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2、债务人: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限额:4,00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三)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限额:4,4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14,289.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46.42%,占最近一期(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46.01%。 公司所有担保均在年度股东会审议范围内为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需要而提供,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1 份;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1 份; 3、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1 份。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