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5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8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27.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5.40 元/股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8 月 6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7 月 4 日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无反馈记录。 3、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8 月 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董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 年 8 月 6 日。 2、首次授予数量: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为 227.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43%。 3、首次授予人数:63 人。 4、授予价格:15.4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限制性 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相应 50% 解除限售期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相应 50% 解除限售期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 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 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 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7、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牛战旗 董事、总裁 20.00 8.15% 0.13% 黄憗 职工董事 15.00 6.11% 0.09% 公司(含子公司)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 192.50 78.41% 1.21% 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61 人) 预留授予 18.00 7.33% 0.11% 合计 245.50 100.00% 1.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律师 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 际发展情况确定。 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 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 2025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