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伟星新材 股票代码 00237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谭 梅 章佳佳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 688 号 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 688 号 电话 0576-85225086 0576-85225086 电子信箱 wxxc@vasen.com wxxc@vase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96,696,234.30 2,077,733,370.22 -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0,008,387.82 271,020,926.82 4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15,416,026.14 268,087,537.44 -19.6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7,325,773.31 580,938,271.09 -29.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7 4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7 4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2% 5.32% 2.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76,012,429.21 6,392,574,863.06 -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17,751,525.88 4,885,254,164.47 -3.43% 注: 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43.90%、47.06%、47.06%,主要系本期确认对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投资收益 12,496.61 万元,以及收购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利得 2,688.06 万元等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8,164 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伟星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 37.90% 603,359,564 0 质押 202,000,000 限公司 法人 临海慧星集 境内非国有 14.68% 233,660,000 0 质押 80,000,000 团有限公司 法人 章卡鹏 境内自然人 5.18% 82,538,434 61,903,825 不适用 0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张三云 境内自然人 1.96% 31,269,218 23,451,913 不适用 0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 其他 1.76% 28,007,074 0 不适用 0 价值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 1.53% 24,304,761 0 不适用 0 -传统保险 高分红股票 管理组合 香港中央结 境外法人 1.17% 18,691,496 0 不适用 0 算有限公司 金红阳 境内自然人 1.17% 18,563,013 13,922,260 不适用 0 华泰优逸五 号混合型养 老金产品- 其他 0.99% 15,790,097 0 不适用 0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谢瑾琨 境内自然人 0.82% 13,004,609 0 不适用 0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分别担 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根据两人签署的一 致行动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同时,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公司”)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 行动的说明 在关联关系。 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存在 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 6.14%的股权,与慧星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