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科通信 股票代码:688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 年 8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第八节 备查文件......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产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业基金 盛科通信、上市公 指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5% 刻度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注册资本 8,07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09-26 至 2029-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 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 主要股东名称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0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5.06% 其他股东 4.79% 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张新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徐文立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高峰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李炯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李国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秦斌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否 卢伟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阳华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高洪旺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宋颖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倩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春生 男 副总裁、财务 中国 北京 否 负责人 黄登山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韦俊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杜丹 女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张建华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5 日,除盛科通信外,产业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1 国微控股(HK) 9.23% 2 华大九天 6.97% 3 中微公司 7.98% 4 芯原股份 5.09% 5 德邦科技 10.65% 6 沪硅产业 12.49% 7 拓荆科技 16.03% 8 中巨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