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光弘科技 股票代码:300735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 备注 该事项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否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7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否说明 否 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1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否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2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否 情形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否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否 的1%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是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 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 18 是 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 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 19 是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20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权益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 是 10年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 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 是 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会 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 是 围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 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 是 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及其计算过程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 是 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 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 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以及单个激励对象 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 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者授权日的确定 是 方式、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 确定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 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 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 是 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 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 或者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或者行使 权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所涉及的指标定义、计算标准 等的说明;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 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 是 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 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 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 应当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 是 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 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 是 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 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 是 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 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 是 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端 是 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 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不 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 是 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 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24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 是 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 不适用 司是否不少于3家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7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 否 的间隔是否少于12个月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是 29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是 票总额的50% 30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 不适用 于1年 31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32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 不适用 的50% 33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 否 年 34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 是 届满日 35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是 36 股票期权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