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4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存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十条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8/5,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1.4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1.83万股~63.6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7%~0.74%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62913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健全长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团队凝聚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未按照规定转让的,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86,597,720 股为基础,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1.42元/股进行测算如下: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份 拟回购资金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总额(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或 31.83~63.66 0.37~0.74 1,000~2,000 董事会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 后 12 个月内 本次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4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以及回购价格上限 31.42 元/股(含)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6,597,720 100 86,597,720 100 86,597,72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0 0 318,289 0.37 636,579 0.74 股份总数 86,597,720 100 86,597,720 100 86,597,720 1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间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00,1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