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3,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22 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7.7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1% 实际回购金额 1,509.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9.30元/股~45.7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6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7.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5.70 元/股,最低价为 39.30 元/股,回购均价为 40.02 元/股, 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9.5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 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及 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5,920 0.24 175,920 0.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3,099,561 99.76 73,099,561 99.7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377,200 0.51 股份总数 73,275,481 100 73,275,481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