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证券代码:300623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026 年 8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8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7.99 万股的 1.31%。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权益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权益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80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每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以满足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合法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十、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上述 60 日内。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目录 第一章 释义......8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 第四章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1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1 二、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11 三、授予激励对象的核实......12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13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13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3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售期......14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除限售条件......17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0 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22 第六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4 一、本激励计划的生效程序......24 二、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程序...... 25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 25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26 五、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26 第七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28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28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28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0 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30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31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33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33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33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34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需要支付利息的情形......35 五、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 35 第十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36 第十一章 附则......37 第一章 释义 捷捷微电、本公司、公 指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 制性股票 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授予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质押、抵押、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 须满足的条件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的期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