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恒汇 证券代码:301678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八月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2026年修订)》《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78%。其中,首次授予 296.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38%,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9.85%;预留授予 33.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0.15%。 如公司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15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含子公司),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激励对象符合《上市规则》第 8.4.2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2.74 元/股。 如公司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实 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本激励计划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自授予条件成就日起算),公司应当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授予事项之日;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入前述 60 日期限。 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逾期未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5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6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7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8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8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8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8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授予数量和分配情况......9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9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9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限售安排...... 10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10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10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10 四、本激励计划的限售安排...... 11 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12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2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2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2 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13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3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3 三、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15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7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17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17 三、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程序...... 18 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19 第十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1 一、本激励计划的生效程序...... 21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 22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程序...... 22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 23 五、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23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4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4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24 三、其他说明......25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26 一、公司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26 二、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26 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28 第十五章 附则......29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具有如下含义: 新恒汇、公司 指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类 限制性股票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司 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归属 指 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 为 归属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限制性股票所需满足的获 益条件 归属日 指 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 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