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40 号),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Times New Roman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 ...... 2 问题 1 ...... 3 问题 2 ...... 96 其他事项 ...... 163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2022 年至 2025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4,252.63 万元、 27,071.64万元、25,369.74万元及30,154.12万元;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68.59万元、-4,077.91 万元、-8,965.54 万元及-4,466.94 万元,持续为负,主要系下游市场竞争激烈、研发投入规模较大等因素造成;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80%、21.89%、20.38%和18.54%,整体毛利率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66.23 万元、-689.94 万元、78.78 万元、1,700.32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 2022年末至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083.60万元、19,070.01万元、17,370.43万元和19,210.7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合计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0.12%、44.55%、39.25%和 38.09%,发行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在 60%以上。根据申报材料,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 2022 年末至 2025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18.51 万元、6,449.11 万元、10,340.91 万元及 10,945.45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39%、6.70%、10.10%及 10.13%。 2022 年末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 设备及其他构成,账面价值分别为 18,318.31 万元、18,545.36 万元、36,682.29 万元及35,050.46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70%、19.27%、35.81%和 32.43%,金额及占比较高;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5,572.98 万元、21,906.00 万元、10,436.06 万元及 12,380.52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05%、22.76%、10.19%和 11.46%。 2022年至2025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334.63万元、5,647.84万元、6,407.54万元和4,799.6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57%、20.86%、25.26%和15.92%。 2022 年末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4.56%、32.31%、 44.68%和 52.03%,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5,757.61 万元、31,091.01 万元、45,764.82 万 元和 56,234.22 万元;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753.60 万元、7,940.08 万元、 10,844.68 万元及 17,589.28 万元,主要为应付货款;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2,701.42万元、4,942.83 万元、8,989.52 万元和 12,918.88 万元,均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结构件及 PCBA等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生产。根据公开信息,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发行人及发行 人董事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其中包括六起为发行人或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货款纠纷,一起为发行人作为被告的货款纠纷,一起为发行人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邓琥与吕有根的股权纠纷。 请发行人:(1)区分业务板块说明报告期内收入波动、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相关负面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波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存在较大差异。(2)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一年以内账龄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主要应收账款客户资信情况及是否逾期等说明应收账款回款是否出现恶化趋势,是否存在应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是否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存在较大差异。(3)结合公司经营、存货结构和库龄、期后结转、跌价计提政策等情况,说明存货规模及占比变动是否合理,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4)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屋建筑物和设施使用情况、在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说明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电力操作电源及电动汽车充电电源的产能利用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原有产能是否存在闲置风险,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5)结合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内容、各期取得的进展、主要投入资源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6)结合公司货币资金、未抵质押资产、银行授信、经营能力、长短期债务、未来大额支出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7)说明 2025 年以来新开拓境外客户的原因及获客路径,与新增前五大客户的业务合作历史、合作稳定性,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以及主要销售、采购人员与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8)结合外协加工主要工序、供应商名称、定价依据及采购金额,说明外协加工费与委托加工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是否匹配,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发行人质量控制相关措施及有效性。(9)说明各未决诉讼或仲裁的最新进展,涉及款项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发行人针对未决诉讼等进行的会计处理,对应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诉讼事项是否会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是否对案件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10)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8)(9)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区分业务板块说明报告期内收入波动、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相关负面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波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一)区分业务板块说明报告期内收入波动、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相关负面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