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6-05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被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63,38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815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3.09 元/股。 2、截至本公告落款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10,697,600 股变更为 506,534,220 股。 3、因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10.9699%被动增加至 11.0568%,触及 1%整数倍的情形。 公司因实施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3.10 万股。 7、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65,800 股。 8、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已离职人员的 765,800 股、1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 果为“C”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630 股,共计 788,43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有2 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8.4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2,790,250 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1、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人员 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故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65,800 股。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 名激励对象绩效 考核结果为“C”,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前述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630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 对象主动放弃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84,7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为: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相较于 2022 年不低于 26.25%。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均未达到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涉及的公司27 名激励对象2,790,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63,38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152%,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涉及激励对象共 32 人。 (三)本次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0%;激励对象为主动 放弃,公司应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未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离职的激励对象、主动放弃获授股份的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09 元/股;涉及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 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