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1 证券简称:韶能股份 编号:2026-066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经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 2025 年报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完成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份变动后,回购专户股数为 0 股,总股本为 1,064,343,324 股;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对股 权激励计划涉及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58,395股完成回购 注 销 工 作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变 为 1,064,084,929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将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64,084,9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064,084,9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8 月 20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6 年 8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8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5 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 08*****226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8 月 11 日至登 记日:2026 年 8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 16 号 (二)咨询联系人:公司投资者关系室 何俊健 (三)咨询电话:0751-8153162 (四)传真电话:0751-8535226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