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14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7,962,189.14 元(未经 审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80,213,057.59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46元(含税)。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4,000,058股为计算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4,793,732.15元(含税),占本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00%。 截至目前,2026 年半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金额 177,595,651.46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542,389,383.61 元,占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89.2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364,793,732.15 元,占本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 2026 年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后,在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