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1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龙游县永泰路 6 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0,527,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04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20,422,000 99.9122 95,200 0.0789 10,600 0.008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余国旭先 120,134,369 99.6735 是 生为董事 2.02 选举余恒先生 120,140,332 99.6785 是 为董事 2.03 选举余堃先生 120,132,526 99.6720 是 为董事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柴斌锋先 120,165,462 99.6993 是 生为独立董事 3.02 选举金忠财先 120,136,628 99.6754 是 生为独立董事 3.03 选举岳海燕女 120,130,229 99.6701 是 士为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余国旭先 14,369 3.5235 是 生为董事 2.02 选举余恒先生 20,332 4.9857 是 为董事 2.03 选举余堃先生 12,526 3.0716 是 为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柴斌锋先 45,462 11.1481 是 生为独立董事 3.02 选举金忠财先 16,628 4.0774 是 生为独立董事 3.03 选举岳海燕女 10,229 2.5083 是 士为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2、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候选人均获得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金伟影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