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1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幢 102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9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3,640,4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3,640,4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卫琴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其他募 投项目暨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2,935,159 99.0422 677,314 0.9197 28,000 0.038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 1 募集资金投入新 7,267 91.153 677,3 8.4956 28,00 0.3513 项目及其他募投 ,155 1 14 0 项目暨向全资孙 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费俊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