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概伦电子 股票代码: 68820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向建军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晖西一街 99 号 1 栋 1-层 217 号 通讯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号楼 B 区 3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269 号 29 栋 1 单元 13 层 1327 号 通讯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号楼 B 区 3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向映仁 住所: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 通讯地址: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海南芯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滨江路 356 号海南自贸港数 智科创园 B 区 505-5 通讯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滨江路 356 号海南自贸港数 智科创园 B 区 505-5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其他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向建军......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芯丰源......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芯科汇......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向映仁......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海南芯晟......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10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计划......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1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12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12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13 (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13 (三)发行对象......14 (四)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14 (五)发行股份数量......16 四、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19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19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1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2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20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20 八、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20 (一)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 (二)资产评估情况......22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2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声明......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声明......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声明......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30 一、备查文件...... 30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3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3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概伦电子/公司 指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芯丰源 指 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芯科汇 指 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海南芯晟 指 海南芯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向建军、芯丰源、芯科汇、向映仁、海南芯晟 成都锐成芯微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 锐成芯微 指 有限公司、成都锐成芯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视上下文,包 括其子公司 纳能微 指 成都纳能微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 有限公司,视上下文,包括其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锐成芯微 100%股权和纳 能微 45.64%股权 向建军、海南芯晟、苏州聚源、极海微、大唐投资、盛芯汇、 金浦创拓、芯丰源、芯科汇、叶飞、比亚迪、张江火炬、中 小企业基金、华赛智康、上科创、矽力杰、达晨创鸿、申万 长虹基金、华润微控股、海望集成、南京文治、苏民投资、 交易对方 指 泰合毓秀、华虹虹芯、力高壹号、王丽莉、新经济创投、海 望文化、金浦创投、杭州飞冠、成都日之升、绵阳富达、朱 鹏辉、厦门锐微、成都高投电子、平潭溥博、成都梧桐树、 霄淦鋆芯、广西泰达、王学林、张波、黄俊维、吴召雷、财 智创赢、沈莉、贺光维、李斌、紫杏共盈、徐平、珠海富昆 锐、华澜微、赛智珩星 苏州聚源 指 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