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洪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9 第五节 重要事项......3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55 第八节 财务报告......58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伟明环保 指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伟明贸易公司 指 温州伟明贸易有限公司 伟环新加坡控股公司 指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 伟环新加坡国际公司 指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PTE. LTD. 伟明环保香港公司 指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HONGKONG) LIMITED 中文名:伟明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伟明阿尔法公司 指 PT WEIMING NUSANTARA ALPHA 伟明环保印尼公司 指 PT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伟明贝塔公司 指 PT WEIMING NUSANTARA BETA 伟明伽马公司 指 PT WEIMING NUSANTARA GAMMA 巴厘公司 指 PT WEIMING NUSANTARA BALI NEW ENERGY 茂物公司 指 PT WEIMING NUSANTARA BOGOR NEW ENERGY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HUGANG (HONGKONG) 伟环沪港(香港)公司 指 LIMITED 中文名:伟明环保沪港(香港)有限公司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LPHA (HONGKONG) 伟环阿尔法(香港)公司 指 LIMITED 中文名:伟明环保阿尔法(香港)有限公司 伟明装备印尼公司 指 PT WEIMING EQUIPMENT INDONESIA 伟明集团 指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嘉伟实业 指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七甲轻工 指 温州市七甲轻工机械厂 鑫伟钙业 指 建德市鑫伟钙业有限公司 同心机械 指 温州同心机械有限公司 伟明机械 指 伟明机械有限公司 MERIT 指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上海璞骁 指 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公司下属其余子公司及项目简称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伟明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WEIMI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项光明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鹏 王菲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 恒玖大厦16楼 恒玖大厦16楼 电话 0577-86051886 0577-86051886 传真 0577-86051888 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 ir@cnweiming.com ir@cnweiming.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的议案》,公 司住所由“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开发区梧慈路517号”变更为“浙江 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25088 公司网址 http://www.cnweiming.com 电子信箱 ir@cnweiming.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