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2026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32,656,294.36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37,765,382.7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6,947,857.98 元),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 1,621,392,434.65 元(其中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74,990,426.36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575,491,720.82 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1,567,414,278.96 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董事会提出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453,641,963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1,392,500 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后的 总股本 452,249,4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5,224,946.30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调整原则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