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的要求,对威尔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 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65.544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196.91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38.3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158.59 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3]4541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300 万㎡高精密双面多层 HDI 软板 1 及软硬结合线路板项目—年产 120 万平 60,126.59 60,126.59 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 合计 60,126.59 60,126.59 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线路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线路板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 (泰国)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线路板项目的公告》(2024-024)。 (二)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情况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109.6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泰电子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线路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投资建设威泰电子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线路板项目。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7,922.4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75%。上述事项已经由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相一致,未出现风险事项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包含公司于 2025 年8 月 25 日审议的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有效期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市场波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品种,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