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44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修订后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7、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情况说明 (一)历次调整说明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8.8 元/股调整为 18.67 元/股。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成,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7.9127 万股。由于公司未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 27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失效。 (二)本次调整说明 本次调整前,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 18.67 元/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3 万股,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成,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7.9127 万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 6.6873 万股,因此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40 万股。 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4,688,6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734,431.65 元(含税),同时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 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1、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具体内容如下: (1)派息:P=P0-V=(18.67-0.05)元=18.62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18.62÷(1+0.4)=13.30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8.40*(1+0.4)=53.76 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综上,经本次调整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 13.30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76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按《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 202